申请美国杰出人才绿卡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移民法INA203(b)(1)(A),如果一个人在:
1)在科学、艺术、教育、商务、或体育这五大领域内有特殊能力,享有持续的国内或国际声誉
2) 有清楚的证据证明申请人来美后会在其拥有特殊能力的领域继续工作
3)申请人有望令美国实质受益
以上三方面都满足条件,是具备EB1A的申请条件的。

那么对于具体的申请者在各自领域内需要具体达到什么条件就可以向移民局申请了呢?下面总结下移民局的10条要求,申请者需要满足其中至少3条就具备申请条件,不过当然建议大家还是不打无准备的仗,多满足几条可以大大增加申请通过率:
1) 申请人获得过国内或国际性公认的奖项;
2) 申请人因行业成绩顶尖而加入行业权威协会成为会员;
3) 专业刊物或新闻媒体对申请人进行过多次报道;
4) 申请人作为本领域专家/评委通过大型事件/平台评鉴过行业参赛者、就业者;
5) 申请人在自己所在的领域有重大/杰出贡献;
6) 申请人在学术期刊、权威媒体发表过权威文章;
7) 申请人的艺术作品参加过国内国际知名展览;
8) 申请人在行业权威机构担任重要角色或领导;
9) 申请人享有在该领域内远高于同行的高薪;
10) 申请人在表演艺术方面取得较大商业成功。

以上这些你满足几条呢?如果满足3条,我们已经获批的专业顾问团队可以助你一臂之力。